【海南招商】海南自贸港零关税政策惠及事业单位 首单落地开启新机遇

所属地区:海南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7日
海南省持续优化自贸港营商环境,通过扩容“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政策覆盖范围并推动首单事业单位成功申报,显著增强招商引资吸引力。此次政策调整打破原有主体限制,将事业单位纳入免税主体,辅以灵活申报通道,为科研机构及公共服务领域降低运营成本,进一步释放制度创新红利。
一、政策核心内容调整与主体扩容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2〕4号),政策核心变动包含两方面:一是明确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可享受政策;二是扩充设备清单,新增实验室设备、科研仪器等类别。该调整旨在衔接海南自贸港“一负三正”清单体系(即负面清单+原辅料、交通工具、生产设备三张正面清单),实现对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的全领域覆盖。
二、跨部门协作打通申报临时通道
为加速政策落地,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商务厅共同优化审核机制:
线上系统适配:于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增设事业单位申报端口,分类明确设备进口资质核验流程;
线下临时通道:在系统调试期间,通过跨部门联席审核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开放纸质材料预审服务。此举不仅压缩办理时间,更解决事业单位设备进口的燃眉之急。
三、首单示范效应激活科研领域动能
三亚崖州湾深海科技研究院成为首个获批主体,其进口深海探测设备享受免关税待遇。该案例具有三重意义:
制度公平性突破:破除企业专属优惠壁垒,推动公共机构平等参与自贸港建设;
科研成本优化:降低事业单位采购高端设备门槛,加速重点实验室筹建;
产业联动示范:结合海南深海科技、种业创新等战略产业需求,形成“政策-科研-产业”闭环。
四、政策辐射效应驱动全领域发展
通过覆盖主体扩容至事业单位,政策产生多维度影响:
公共服务升级:医院、高校等机构可零关税进口医疗教学设备,提升民生领域硬件水平;
区域竞争力提升:与广东、上海等自贸区形成差异化优势,突出海南“全链条免税”特色;
投资信心增强:国际科研合作机构入驻意愿显著提升,2023年一季度新增签约研究机构同比上升37%(数据来源:海南省商务厅投资促进局)。
五、长效机制构建与未来方向
海南省以首单落地为基础,持续推进配套改革:
动态清单管理:按年度评估设备需求,逐步扩展至文化、环保等领域专用设备;
信用监管体系:建立事业单位设备使用追踪机制,防范违规转让风险;
跨岛协同机制:联动洋浦保税港区、博鳌乐城先行区,形成“口岸-机构-园区”全流程服务链。
此次政策深化彰显海南自贸港“放得开、管得住”的改革逻辑,通过制度型开放打破传统藩篱,为各类市场主体及公共服务机构提供普惠化、可预期的政策环境,为高质量招商引资注入持续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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